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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6日,山东兴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 一次党员代表大会。
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有118人,这些代表来自兴宁能源集团各个单位、各个层面,包括领导干部代表、专业技术人员代表、妇女代表、少数民族代表。大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,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形式,选举产生了中共山东兴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
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,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。
本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动员兴宁能源集团广大员工,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向着新的发展目标阔步前进,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,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。
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发展,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办法,健全完善监管体系,持续优化国资布局。特别是全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,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,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,集聚全县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,将产业相近、业务相关的县属国企进行战略性重组整合、市场化运营,擘画了“1+6+2”国有资产战略布局。兴宁能源集团的组建、融合,是县委县政府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是全县国资国企系统性改革重塑的重大任务,对理顺我县国资监管体制、优化国有资本布局、做大做强县属国有企业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兴宁能源集团第 一届党委,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,务实创新的作风,更加发奋图强的精神,更加勤勉务实的作风,更加清正廉洁的形象,勇于担当,奋发进取,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要求、无愧于员工期盼、无愧于岗位职责的新业绩,为我县新型工业化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,为建设“大强富美安”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贡献新的国资力量!
另讯: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2月中旬,集团按照县国资运营中 心党委统一部署,先后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规定,召开党员大会,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。
(以下为集团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掠影)